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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30 03:43:09 本文标签:安居工程 专项资金 陕西省 财政厅 保障性 

陕财办综〔2024〕17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4〕15号)、《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政发〔2018〕25号)、《陕西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全周期管理办法(试行)》(陕财办〔2023〕52号)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zip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www.tongchuan.gov.cn/resources/site/91/html/szjjgk/zdgknr/zcwj/202409/857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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