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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建厅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六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30 05:33:05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广东省 第二轮 第十六 

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六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十六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14日)向本单位反映。受理电话:020-83133671。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六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2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st.gd.gov.cn/xxgk/gsgg/content/post_4675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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