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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30 08:28:22 本文标签:建设工程 初级职称 自贡市 开展 

自住建发〔2024〕72号

各区(含高新区,下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开展好2024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2024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函》(自人社函〔2024〕186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我市(富顺县、荣县除外)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和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业绩、学术成果及荣誉等有效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三、申报评审专业

建设工程职称专业: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四、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单位、有关部门的网上申报、审查、审核等材料与纸质材料均纳入评审范围。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选择自贡市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并将申报信息导出打印装订成册。申报信息须和上传的有关附件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具体要求详见自贡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

申报人及单位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学习系统操作和相关注意事项。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按有关程序提出申请,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单位审查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评审材料逐项审查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审核通过人员的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业绩贡献等情况在单位进行公示(附件2)(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属于事业单位的,应建立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科学制定推荐标准,公开透明考评推荐,强化申报推荐工作组织领导。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诚信推荐,所推荐的申报人员原则上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三)部门审核

1.各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的职称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可盖职称专用章),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2.市级部门(单位)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单位)公章,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报送。

3.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职称,在劳动关系所在公司的注册地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查推荐、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并由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在《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可盖职称专用章),由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4.中央、省属单位人员委托评审的,由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部门向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履行委托程序,经同意后,由委托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应意见、加盖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由委托单位统一报送。评审结果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

(四)复核受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市级部门(单位)、各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受理。

(五)破格评议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抽取2名同行专家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主审,召开同行专家破格推荐会,同意破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六)评审

由自贡市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小组评议、评审会议等程序。答辩相关事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知,请及时关注。

(七)公示、发文

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子频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职称任职通知。

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职称管理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四川人社APP下载。

五、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破格推荐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方案)、技术职务、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

(二)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评审不予通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三)装订要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用A3纸正序打印骑马订,单列报送,其他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胶装成册,纸质材料装订时将《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4)作为封面,侧面(书脊)注明申报类别(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个人总结”本人需在落款处亲笔签署姓名及日期。提交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要求具有技术阐述,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格式正确,字数不少于3000字。

六、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20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收件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自贡市建筑工程技术中心教育培训科(地址:自贡市沿滩新城板仓大道中段二号),联系电话:0813-8288028。

七、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

八、提示事项

(一)做好政策的宣传学习。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可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职称评审”专栏查询或下载《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务必认真学习领会,仔细阅读、理解,做好填报表格及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把握时间节点。申报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评委会将无法退回。

(三)准确选择申报专业。职称评审对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申报人要通过材料(业绩成果、个人总结、学术成果等)、答辩等方式,将本人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取得的技术成果充分展现出来。申报人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四)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在申报时需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通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提交的论文论著、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个人的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均纳入评审范围,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通过。

(五)严格审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诚信推荐。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含高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需对申报人纸质材料以及网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要求层层审核推荐,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等要件进行核验。

(六)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个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有关培训要求可咨询自贡市建筑工程技术中心。

(七)谨慎操作系统。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各区(含高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等审核责任部门在进行系统审核时,若遇申报人网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1.审核退回:在下方对话框中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2.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本年度评审申报将置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附件:1.自贡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规范

2.公示模版

3.自贡市破格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4.《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5.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讯录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www.zg.gov.cn/web/scxzfbzj/dep_tzgg/-/articles/198761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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