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024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下达。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及《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3号令),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公开、公正,依法依规按2024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组织实施。
附件:锦州市2024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表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zjj.jz.gov.cn/info/1012/1000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