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推动建立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实施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征集范围
在提升住房品质、推动绿色发展、保障质量安全等方面,执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效果良好,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案例。
二、征集要求
(一)案例应突出标准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实施过程、措施、成效等,体现标准的支撑引领作用 ,具有典型性和可推广性。
(二)案例所依托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在建或2020年12月31日后竣工使用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基本建设程序,手续齐全。
(三)案例由参与案例实施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维等独立法人单位,可单独或联合提出、联合提出的,应明确一个牵头单位,联合提出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
(四)提出单位应信用良好,近三年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三、其他
(一)提出单位填写《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典型案例表》 (详见附件1)、编写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典型案例(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2), 并对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有关材料的电子文件和纸质版(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于9月20日前报送至相关对口部门,其中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案例报送至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226房间,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案例报送至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401房间,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九水路2号甲。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申报的标准实施典型案例进行审查、排序后,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家择优推选典型案例予以展示推广。
附件:1.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典型案例表.docx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2日
(房建工程项目案例联系人:程萌凯、孙君,85061805,
市政工程项目案例联系人:刘程程,55680161)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cxjsj35/202409/t20240912_826442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