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15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4〕13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审批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24〕100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李江涛等170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符合首次考核条件,李潘军等61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符合延期复核条件,张向英等2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符合注销条件。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附件1.李江涛等170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首次考核认定名单.pdf
附件2.李潘军等61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延.pdf
附件3.张向英等2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注销认定名单.pdf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s://zjj.yuncheng.gov.cn/doc/2025/02/20/50720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