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郴州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举报专栏

发布日期:2025-12-30 18:27:05 本文标签:郴州市 领域 安全 生产 举报 

郴州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举报专栏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房屋市政工程领域

1.将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

2.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业务的,以及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的业务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不按图施工或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

6.停工整改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施工的;

7.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8.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情节严重的。

(二)村镇建设

1.施工人员未取得《乡村建设工匠许可证》的;

2.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施工或未设计图纸施工的;

3.建筑材料不合格的。

(四)城市既有房屋方面

1.未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

2.人员密集场所未办理消防审验手续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落实“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要求的。

二、举报要求

1.举报者说明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情形、被举报单位名称、相关证据,提倡实名举报。

2.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受理举报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三、本单位举报联系方式

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问题举报电话:0735-2158395

村镇建设领域问题举报电话:0735-2161323

城市既有房屋领域问题举报电话:0735-2566921

举报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27号

四、其它类安全生产问题举报方式

郴州市安委办举报电话号码:12350或12345

 

原文地址:http://zjj.czs.gov.cn/zwgk/tzgg/content_3750099.html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