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举报专栏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房屋市政工程领域
1.将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
2.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业务的,以及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的业务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不按图施工或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
6.停工整改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施工的;
7.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8.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情节严重的。
(二)村镇建设
1.施工人员未取得《乡村建设工匠许可证》的;
2.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施工或未设计图纸施工的;
3.建筑材料不合格的。
(四)城市既有房屋方面
1.未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
2.人员密集场所未办理消防审验手续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落实“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要求的。
二、举报要求
1.举报者说明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情形、被举报单位名称、相关证据,提倡实名举报。
2.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受理举报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三、本单位举报联系方式
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问题举报电话:0735-2158395
村镇建设领域问题举报电话:0735-2161323
城市既有房屋领域问题举报电话:0735-2566921
举报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27号
四、其它类安全生产问题举报方式
郴州市安委办举报电话号码:12350或12345
原文地址:http://zjj.czs.gov.cn/zwgk/tzgg/content_375009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