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下发的《关于修订<宿迁市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建质〔2020〕7号)文件规定,星湖半岛家园一期二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前需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确定预留比例,我中心对该项目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信访、投诉等方面进行评分,该项目最终得分100分,工程质量保证金将按1%比例预留,现将评分情况予以网上公示。
如对评分情况有异议的,请于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我中心,邮箱:591880590@qq.com,联系电话:0527-84387561。
附件:住宅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分值评分表
质量中心
2025-1-17
星湖半岛家园一期二标工程工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分值评分表
原文地址:http://zjj.suqian.gov.cn/szjj/tzgg/202501/30fad404e2e04141a411f8c32e2ca4ce.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