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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鑫盛路南段(江渌路-早禾路)新建工程管道检测服务采购需求

发布日期:2025-12-30 19:32:01 本文标签:株洲 路南 南段 新建 建工 

根据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管理要求,现就鑫盛路南段(江渌路-早禾路)新建工程管道检测服务进行采购比选,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名称:鑫盛路南段(江渌路-早禾路)新建工程管道检测服务

3.项目地点:株洲市芦淞区

4.工期要求:委托方提供完整的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5.质量标准:检测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6.比选控制总价:0.83万元。

7.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8.比选方式:以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总体布置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以满足施工进度为基本前提,紧扣试验检测重点,统筹安排检测项目,保质保量完成试验检测任务。

2.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提高检测试验标准化的程序和效率。

3.合理安排检测程序和顺序,确保进度安排的现实性,保证现场检测有序、均衡、紧凑进行。

4.保证组织计划系统性、完整性,有利于项目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目标的综合管理与控制。

5.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节约能源,文明施工。

6.动态掌握施工现场的进度和其他情况,结合施工实际确定测试方法,结合施工实际调整测点的布设位置,尽量减少对施工质量的影响,结合施工实际确定测试周期。

7.经济合理原则,检测方法的选择,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结合工程经验尽可能采用直观、简单、有效的方法。

8.节能环保原则,按相应检测方法要求,合理抽取样品,减少材料损耗,对检测后废弃品集中无害化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三、投标单位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等资质,且检测项目必须包含管道工程检测参数;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

2.法人参与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注明本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如因报名单位未留联系方式而导致的后果,均由报名单位自行负责)。

3.报价明细单原件装订成册。

4.企业相关资质证书。

5.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等资质,且检测项目必须包含管道工程检测参数。

6.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7.信用信息报告(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8.类似业绩案例。

以上报名资料需每页加盖公章,各报名单位按以上顺序将资料送至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株洲市天元区海诚路21号)406办公室。

五、其他要求

报价不得高于比选控制总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至2025年11月30日。

联系人:28686006 陈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zjj.zhuzhou.gov.cn//c13825/20251127/i2448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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