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落实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工作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现再次公开征集房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时间
征集范围: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南区、钦北区范围内征集,包括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所在项目纳入保交房攻坚战且主体已经封顶、剩余工程量不大的在建未售商品房,司法处置的商品房。
征集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1月6日。
二、征集房源条件
(一)房源性质为住宅,单套面积在130平方米以下;
(二)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
(三)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
(四)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
三、收购主体
收购主体: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西钦州乡村振兴投
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收购价格
(一)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不超过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2820元/平方米(重置价格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以及5%开发利润)。
(二)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的,由收购主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协商确定公平合理收购价格,也可以由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第三方独立、公正评估确定收购价格。
(三)用作人才房、青年公寓、职工宿舍、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的,收购价格由收购主体与房地产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确定。
五、参与征集所需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三)参与征集房源明细表;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可现场送达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资料。
联系地址:钦州市钦北区三沿路11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改保障科(A107室);联系电话:07773685878;电子邮箱:qzsfgb@163.com;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zjj.qinzhou.gov.cn/zfxxgk/gsgg/t2607636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