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取得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公示如下。
一、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有关信息
序号 | 产生单位名称 | 处置单位地址 | 处置许可期限 | 处置许可证号 | 备注 |
1 | 广元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 广元市文化路18号 | 2025年12月 10日至2027年10月22日 | 川H00字第2025甲19号 |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9日
原文地址:http://jsj.cngy.gov.cn/new/show/381a8ad13c4e4055b70c250e826e5d5f.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