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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关于成立推进住建领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30 20:55:31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 环境质量 领导小组 西安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全力推动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任务,决定在原有“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调整成立推进住建领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护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解宁元 局党组书记 局 长

副组长:张小波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雷 涛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刘 毅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闫 明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副局级)

成 员:局政策法规和执法处、建筑业管理处、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物业管理处、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市建筑装饰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市散装水泥发展服务中心、市房屋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市建筑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监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分管领导。

二、领导小组分工及工作职责

局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6个工作推进组、9个督导检查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筑业管理处,具体负责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工作日常调度,组织各督导组开展常态化检查和专项检查,汇总工作总结和督导检查统计数据。强化属地住建管理部门责任落实。通过对属地住建管理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约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

(二)建筑节能工作推进组

组长: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马轩

成员: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工作人员,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推进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清洁取暖及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等工作,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宣贯培训工作,指导区县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抓好属地项目监管。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常态化巡查检查工作。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督导区县、开发区落实政策,不定期抽查项目落实情况。

(三)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工作推进组

组长:市建筑装饰业发展服务中心林双

成员:市建筑装饰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推进落实全市住建领域建筑工地VOCs治理工作,指导区县、开发区住建局和局督导组落实管控措施,开展涂装产品的使用联合检查;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宣贯培训工作。

(四)商混企业绩效提升工作推进组

组长:市散装水泥发展服务中心曹群力

成员:市散装水泥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推进落实鼓励两类企业积极参与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定,提升两类企业污染防治水平,组织开展两类企业扬尘防治日常监管工作督促两类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组织开展商混企业绩效提升宣贯培训工作。

(五)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优化工作推进组

组长: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李征国

成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推进落实政府投资类项目、民生保障类项目以及重点区域土石方作业项目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以及符合“双三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并组织开展全市住建领域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的督导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优化宣贯培训工作。

(六)执法工作推进组

组长:政策法规和执法处李浩然

成员:政策法规和执法处工作人员,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推进落实住建领域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指导各区县住建局加大执法力度。督促沿山区县住建局严肃查处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

(七)物业小区烟花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推进组

组长:物业管理处赵海州;市房屋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罗晓霞

成员:物业管理处、市房屋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推进落实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层面的宣传动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标语、发放“一封信”和倡议书等形式对居民业主进行烟花禁燃禁放宣传。

(八)9个督导检查组

职责:负责组织对督导区域内在建项目(两类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落实在建项目差异化管理工作;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八方面加严管控40条措施”落实;组织对移交问题线索和监管台账进行核查,并按周上报督导工作总结。

1.督导检查一组

组长:李征国,成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

2.督导检查二组

组长:黄宝伟,成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工作人员。

3.督导检查三组

组长:薛长龙,成员: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监管中心工作人员。

4.督导检查四组

组长:林双,成员:市建筑装饰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5.督导检查五组

组长:周述武,成员: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6.督导检查六组

组长:焦燕,成员: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7.督导检查七组

组长:张春峰,成员:市城建档案馆工作人员。

8.督导检查八组

组长:孟飙,成员:市建筑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9.督导检查九组

组长:曹群力,成员:市散装水泥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调度

各工作推进组根据《西安市住建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和《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任务清单任务和领导小组调度通知,于每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执法检查工作推进组,每月5号前将上月处罚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按月组织考核

各工作推进组依据《西安市住建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任务清单,量化属地工作任务。制定任务要可量化、可操作便于对属地住建部门进行月度考核打分。各工作推进组每23日前将当月考核排名打分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从严开展督导检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各工作推进组及督导检查组按照任务要求及领导小组相关调度安排,组织对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附件: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3日

(联系电话:88668295)

附件

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一)进一步加强在建项目差异化管理。全面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八方面加严管控40条措施”落实。

(二)强化属地住建管理部门责任落实。通过对属地住建管理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约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

(三)鼓励两类企业积极参与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定,提升两类企业污染防治水平。

(四)开展两类企业扬尘防治日常监管工作,督促两类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五)推进商混运输车清洁替代工作优化两类企业运输结构。

(六)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常态化巡查检查工作。

(七)开展建筑节能宣贯培训工作,指导区县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抓好属地项目监管。

(八)指导各区县住建局加大执法力度。督促沿山区县住建局严肃查处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

(九)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其他涉生态环保具体事项。

 

原文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zwxx/zxtz/1823542880067747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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