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执法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区市政绿化管理局,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南通市区绿化处罚公务协同机制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南通市公安局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日
《南通市区绿化处罚公务协同机制实施意见》.docx
政策解读:南通市区绿化处罚公务协同机制实施意见
政策图解:南通市区绿化处罚公务协同机制实施意见
原文地址:http://zj.nantong.gov.cn/ntsfgj/bmwj/content/962f622c-96c8-43d0-ae2a-8c1a10c9821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