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问题,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的民生兜底保障作用,提升住房保障工作的透明度与行政决策的民主性,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相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保〔2015〕4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的通知》(桂建发〔2025〕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实际,我局对现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政策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了《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2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反馈:请将书面意见寄至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123号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在信封上注明“《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稿)》意见反馈”字样。
(二)电子邮箱反馈:请将反馈意见和建议发送至lbslzb4256696@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稿)》意见反馈”。
(三)电话反馈: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772-4275731)反馈意见,工作日可接通。
三、其他事项
《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稿)》可通过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下载。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相关单位积极建言献策,提出的意见建议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8日
文件下载:
原文地址:http://zjj.laibin.gov.cn/zwfw/gsgg/t2592795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