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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山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发布日期:2025-12-31 04:45:07 本文标签:实施细则 听证会 举行 山南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政府制度建设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决定举行《山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面对《山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11月13日15:30-17:00在市住建局301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听证主持人

张 俊 市住建局副局长

(二)听证陈述人

吴海云 市住建局住保科科长

(三)听证监察人

王 瑛 市住建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听证记录人

郝 鹏 市住建局住保科

(五)听证代表(共16名)

1.新市民、新青年代表(8名)

杨 杰 单位职工

李明宝 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亢 杰 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王溢洋 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嘎玛桑珠 城镇居民

布 琼 城镇居民

益西顿珠 城镇居民

央 嘎 城镇居民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何佳倞

巴 珠

4.法律工作者(2名)

王豫庆 西藏灏白景律师事务所

丛 榕 西藏灏白景律师事务所

5.涉及利害关系企业代表(2名)

曾 超 西藏山南江南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邱引娣 西藏山南市海星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

6.政府部门日常管理人员(2名)

冯 玺 市住建局住保科

杨秀利 市住建局住保科

(六)听证旁听人(5名)

和 超 单位职工

谢 森 单位职工

张 慧 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洛 桑 城镇居民

刘学生 公益组织

四、听证要点

对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听证。

五、其他

市住建局将根据听证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3日

 

原文地址:http://zjj.shannan.gov.cn/xwzx/gzdt/202511/t20251112_158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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