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近期,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后,决定废止以下文件,废止文件详见附表。
附件: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5月废止文件目录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6日
昌吉州住建局2025年5月废止文件目录(1).xls
原文地址:http://www.cj.gov.cn/p123/bmwj/20250516/358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