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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动梧州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31 06:36:16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征求意见 梧州市 第三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建筑加快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广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22〕2号)要求,结合梧州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关于推动梧州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三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若干措施》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止至2023年10月2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实施意见》内容有异议,均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奋0774-3886802

邮箱:wzjgwzgs@163.com

地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18号  邮编:543003

附件:关于推动梧州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2日

《关于推动梧州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三次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编制的必要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统一,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和乡村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城乡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广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22〕2号)。

三、起草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局广泛收集各省市已出台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有关实施意见等相关材料,认真研究并结合梧州实际代市委、市政府草拟了《关于推动梧州市城乡建设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22年5月4日第一次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36个部门的意见,共征集到8条建议意见。2022年5月12日第二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共征集到4条建议意见。根据各方意见,重新草拟了《关于推动梧州市城乡建设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2023年7月20日第三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共征集到4条建议意见。

四、《若干措施》的主要架构和内容

(一)主要架构

《若干措施》共分四大点内容,主要包括: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组织实施。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等共29个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抓好本地落实工作。

(二)主要内容

1.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

主要措施是促进区域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划定管控边界,保护耕地和水资源。优化城市建设和居住用地结构,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享。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质量和覆盖范围。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推进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塑造岭南风韵的乡村特色,促进城乡设施联动发展。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完善公共照明设施。扶持特色农业发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提高乡村文明程度,形成文明乡风。

2.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

主要措施是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规范绿色建筑设计与施工,实施统一标识制度,鼓励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化改造,开展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扩大绿色金融规模,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完善社区服务,建设“15分钟服务圈”“5分钟便民生活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逐步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改造。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以及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支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和历史建筑更新改造。推动太阳能等应用,鼓励使用环保产品和绿色设计,倡导绿色装修和垃圾分类。

3.创新工作方法

主要措施是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城市智慧化建设、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和县城建设密度,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标准编制工作。加大科技研发支持力度,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智慧化建设。建设CIM基础平台,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环境等智慧化管理。建立基层治理体系,下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源,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提高村居民精神风貌,将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等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

4.加强组织实施

主要从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支撑体系和加强培训宣传三个方面加强组织实施,促进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文件下载:

附件1+关于推动梧州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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