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咨询电话?
答:申请人可以联系(0851-87987585)。
问: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答:(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委托书;
(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问:向哪里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答:建设项目在(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经开区、双龙区、高新区、观山湖区、白云区、乌当区、综保区)的,向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在(清镇市、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的,向属地政务服务大厅申请。
问:如何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延期或重新核定?
答: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开发企业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的,按照预售许可延期申请;若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后提出申请的,按新办预售许可需提交证照及资料进行重新核定。
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是多少?
答: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力提效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25年1月1日后,新建商品房项目按照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35%的发放预售许可。
原文地址:http://zhujianju.guiyang.gov.cn/zsk/fdcscjg/202507/t20250729_8834986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