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小区名称 | 申请单位(人) | 维修范围 | 维修项目 | 结算金额(元) | |
1 | 和佳园 | 鹰潭市银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栋 | 1单元702楼屋面外墙渗水 | 4550 | |
2 | 和佳园 | 鹰潭市银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栋 | 2单元302、402室外墙空鼓渗水维修 | 6840 | 结算金额9440元,超出部分业主自愿承担 |
3 | 和佳园 | 鹰潭市银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栋 | 2单元701室屋面外墙渗水 | 6050 | |
4 | 和佳园 | 鹰潭市银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栋 | 2单元202、602、702室外墙渗水 | 7250 |
以上项目经施工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验收合格,市住房保障中心维修基金服务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上项目申请单位(人)将相关资料(结算单、业主分摊表等)在小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3日。
市住房保障中心维修基金服务科
2024年9月6日
原文地址:http://zjj.yingtan.gov.cn/art/2024/9/6/art_2781_14262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