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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建局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商务局关于调整燃气设备更新补贴活动政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1 13:13:57 本文标签:燃气设备 宁德市 委员会 财政局 商务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燃气设备更新改造工作,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部分政策的公告有关精神,对《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宁德市燃气用户设备更新补贴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建液〔2024〕9号)燃气设备更新补贴标准政策进行部分调整,现公告如下:

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燃气设备产品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1000元,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20%予以补贴,单笔消费最高补贴500元”调整为“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燃气设备产品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200元,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20%予以补贴,单笔消费最高补贴500元”。

此次调整的燃气设备更新补贴政策,适用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购买的燃气设备。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zwgk/tzgg/202411/t20241112_19916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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