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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8家城市(县城)排水企业运行评估审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31 13:51:03 本文标签:乐山市 城市 市县 县城 

根据《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运营单位运行监管办法》,按照《乐山市城市(县城)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规定的“程序、条件、范围和要求”,对我市8家城市(县城)排水企业的初步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我市8家城市(县城)排水企业的初步审核意见和申报材料均符合申报条件,审核通过。

现面向全市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期间如未收到任何异议,我局将按照《指南》流程要求,对我市8家城市(县城)排水企业下达核准通告。

附件:乐山市城市(县城)排水企业运行评估审核通过企业名单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邮编:614000

联系人:王桃联系电话:(0833)2134119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s://szjj.leshan.gov.cn/szfcxjsj/tzgg/202508/79a9cf6357a0403c8e8cb371e8f37b9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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