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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上饶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1 14:48:11 本文标签:更新改造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 上饶市 

关于公开征求《上饶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部署,推动我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我局牵头起草了《上饶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日期为2025年4月24日至5月8日。

电话:0793-8207065

电子邮箱:382555953@qq.com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4日

上饶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部署,推动我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赣建房〔2025〕2号)相关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24年已有82台电梯更新列入超长期国债支持项目的基础上,2025年起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更新改造条件的住宅老旧电梯进行全面排查、评估,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批次、有计划地推进更新改造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使用15年以上(2010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住宅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任务,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居民乘梯安全。

二、实施步骤

普通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以楼道单元为单位一般按以下步骤组织实施,如涉及多个单元、多幢住宅或整个小区的,可同步组织实施。

(一)开展需求摸排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开展更新改造需求排摸,属地住建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具体指导街道(乡镇)、社区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下同)、物业服务企业,摸清住宅小区内交付年限超过15年、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电梯底数。

(二)统一更新改造意愿

1.提出更新改造建议。根据摸排情况,街道(乡镇)、社区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楼道单元为单位逐户开展面向业主的宣传引导工作,提出更新改造建议,统一更新改造意愿,并组织单元业主按照相关规定对电梯实施安全评估进行共同决策。

2.实施安全评估。相关业主或受委托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业主或受托人”),委托具有电梯监督检验资质或型式试验资质的机构对住宅老旧电梯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明确评估结论,提出一般修理、重大修理、改造、更新等整改建议。评估结论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该单元出入口处的显著位置,并报送所在社区。

3.制定更新改造方案。更新改造方案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筹措方案。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在征求业主意见后启动相关流程,由电梯制造企业或者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提出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内容、实施主体、施工周期和经费预算等内容。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探索电梯“全托管”试点工作要求,更新改造的电梯安装交付后应实施“全托管”管理模式,由电梯制造单位等长期专业主体承担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责任。更新更换的电梯应购买电梯保险,依法应安装电梯智慧监管系统,鼓励改造、大修的电梯购买电梯保险,安装电梯智慧监管系统。

相关业主或受委托的业主委员会结合电梯更新改造经费预算及安全评估、决算审计等费用支出,综合考虑业主自筹、政府资金补助、维修资金申请、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等资金来源,提出相应的资金筹措方案。业主自行出资金额可参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各自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分摊。

两个方案编制完成后,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登门走访、电子业主卡推送、在单元出入口处显著位置张贴等方式向单元业主公示。社区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企业,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解释说明,引导形成共识。电梯制造企业根据业主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更新改造方案。

4.组织业主表决。在社区指导下,经征求单元业主意见后,受委托的业主委员会初选产生若干方案供单元全体业主进行共同决策。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筹措方案由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如资金筹措方案涉及需业主自行出资的,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涉及使用小区公共收益的,需由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同表决或根据约定执行。表决结果以线上、线下方式向单元业主公布,并书面报告社区。

(三)推进项目实施

1.签订委托合同。更新改造方案表决通过后,相关业主或受托人与电梯制造企业签订委托施工合同并组织实施。根据项目实际,在合同中约定相关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项目实施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施工告知。

2.进入现场施工。项目实施前,受托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向单元业主发放施工告知书,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告示牌,载明项目和现场管理人员相关信息、物业服务企业联系方式等,落实专人协助项目实施主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单位按照方案施工,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并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同一个单元涉及多台电梯需要更新改造的,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方便居民出行,减少施工影响。

3.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业主委员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制造企业和由其委托的施工单位、业主代表等共同参与竣工验收。按照“全托管”要求,电梯制造企业等长期专业主体在竣工验收后依法及时将相关技术资料建档,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并承担电梯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和故障维修。业主委员会在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完成项目决算审计。

(四)落实长效管理

1.依法办理登记。更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相关业主或受托人依法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由市场监管部门将更新电梯统一纳入电梯智慧监管体系。更新电梯正式启用前,相关业主或受托人向单元业主通报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和使用登记等情况,宣布更新电梯正式交付使用,可持安全评估报告、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等向属地街道提出补助申请。

2.明确运维责任。电梯制造企业或由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在规定的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按照“全托管”要求,电梯制造企业等长期专业主体承担电梯使用单位责任和维保单位责任。业主(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电梯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3.规范使用管理。业主采取“全托管”模式委托电梯制造企业等长期专业主体作为电梯使用单位的,电梯制造企业等长期专业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智慧监管系统、紧急报警装置和通话装置有效使用,引导和监督乘客正确使用电梯,发现非正常使用电梯的行为及时劝阻等安全管理义务。

三、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各地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要做到安全优先、民生为本,按照“谁受益谁出资、谁改造谁运维”的原则,创新“政策+金融+市场”联动模式,构建“6+N”资金池(国债 + 维修资金 + 业主自筹 + 金融 + 社会资本+ 公积金 + 公共收益)筹资方式。

(一)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推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快审快批”,简化申请流程,提高使用效率。为加强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所筹资金部分用于电梯全托管和全生命周期智慧化监管相关费用。探索“政府补贴+社会资本”模式,吸引电梯企业参与电梯更新及后续运维,通过市场化运作缓解财政压力。引导业主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直接出资等方式履行出资责任,并支持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二)完善相关配套支持。简化资金审批流程,业主先行支付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费用后,可按规定提取本人含配偶(实际出资人)的住房公积金。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可在完成决算审计后,一次性向属地住建部门资金管理机构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鼓励县(市、区)以政府补助等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推动住宅老旧电梯尽快实施更新改造。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属地政府搭建业主、企业对接平台,引导电梯制造企业制定集中采购、安装施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方案供业主选择,降低业主电梯更新成本。

(三)鼓励企业创新服务。积极推动电梯制造企业等长期专业主体提供“以旧换新+全托管服务”模式供业主选择,减少业主首期更新费用支出。相关资金筹措方案明确业主需要承担的首期更新费用及后续全托管费用,并经相关业主依法表决同意。电梯制造企业等长期专业主体需与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就“全托管”服务及相应资金收取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与好社区、完整社区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谋划、同步落实,细化区级资金补助政策,研究制定辖区内住宅老旧电梯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并推动落实。各地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街道(乡镇)做好面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电梯更新改造全流程工作指导。

(二)强化宣传发动。街道(乡镇)具体落实居民宣传发动、矛盾纠纷协调、更新改造项目推进等工作,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深入宣传、细致解读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相关支持政策。坚持以民主促民生,尊重业主主体地位,发挥业主主体作用,做到更新改造方案由业主决定、更新改造过程受业主监督、更新改造成效请业主评定。要进一步营造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围,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优质高效完成,更好改善群众生活居住环境。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梯安装监督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提高电梯使用登记办理效率,因地制宜推动做好电梯保险购置、电梯智慧监管和“全托管”服务监督指导。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种设备研究院上饶检测分院要优化监督检验流程,强化技术支撑保障作用,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检验更新更换电梯。对更新改造项目实行清单管理,优先推进经评估后亟待维修、居民意见统一、资金归集到位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对实施进度进行定期盘点,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由县(市、区)住建部门汇总填报《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进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后报市住建局。

附件

老旧住宅电梯更新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单位:台

区县

需更新的

老旧电梯底数

年度

更新计划

更新流程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提出更新建议

实施安全

评估

制定更新方案

组织业主表决

签订委托合同

进入现场施工

完成

竣工验收

依法

办理登记

注:(1)根据上级下达的更新任务,结合本地需更新的老旧电梯底数,确定年度更新计划。(2)根据电梯更新项目实际进度,填写更新流程相应环节数量;各环节数量之和等于年度更新计划数;每年11月底前完成年度更新任务。(3)本表由县(市、区)住建部门每月28日前汇总辖区内情况后报市住建局。(4)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可另附说明。

 

原文地址:http://zjj.zgsr.gov.cn/zjj/gsgg/202504/678dd03a14dd45bc98a9a2cd2d8b74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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