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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建局关于禄劝县“6·19“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12-31 15:16:24 本文标签:建筑施工 安全事故 昆明市 禄劝县 

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2024年6月19日19时许,禄劝县禄劝铜锣湾广场(一期二批次)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工人受伤,经救治无效于2024年7月9日8时许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昆明市禄劝县“6.19”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相关要求,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建设单位:禄劝铜锣湾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西省衡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云南智邦土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予以通报警示,并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记录。

请禄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要求,切实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昆明市禄劝县“6.19”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原文地址:https://zfjs.km.gov.cn/c/2024-08-20/48898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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