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9日,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联合市通讯管理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光纤管线入户物业小区工作协调会议。

会上,联通、广电等通信运营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参会人员分别就光纤管线入户物业小区中遇到的具体困难、问题以及工作做法等进行汇报。各旗县区住建局物业分管领导对本辖区光纤管线入户情况以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对物业企业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电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依法开办的各类电信业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阻止或者妨碍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从事电信设施建设和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时,业主、物业服务人应当配合。
会议要求,各旗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坚决不允许出现阻拦运营商进场、限制业主选择权的情况出现。同时,通信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入场安装要与物业企业、业委会等做好对接沟通工作,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安装完成后要对地面及其他损坏部位及时进行修复。
下一步,中心将与各有关单位加强沟通,多方联动,督促旗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设置不合理条件、违规收取费用、阻拦运营商进场的物业企业进行约谈,要求立即整改,并将该行为计入信用评价系统,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光纤入户工作。
各通信运营企业负责人、各旗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物业企业负责人、《行风热线》栏目组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作者: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文地址:http://zfhcxjsj.baotou.gov.cn/zjdt/25065624.j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