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湖南住建厅关于湖南仙竹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湘建法责改通字〔2025〕3号

发布日期:2025-12-31 22:05:47 本文标签:有限责任 通知书 湖南 建筑 

湘建法责改通字〔2025〕3号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湖南仙竹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湖南清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7月,我厅核准了你公司以彭永强作为技术负责人申报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我厅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中发现你公司技术负责人已不在岗。2024年9月,我厅对你公司进行了函询,你公司在限期内向我厅说明了情况,但未提出合理的整改方案。目前,你公司技术负责人仍不满足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现责令你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于2025年5月27日前报我厅。

整改期间,你公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厅依法可以撤回你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联系人:谭宪国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联系电话:0731-88950163邮政编码:410116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zjt.hunan.gov.cn/zjt/xxgk/xinxigongkaimulu/xzzfzl/shgs/xzyk/202503/t20250313_33611694.html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