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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建局关于同意“龙湾居“正式命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31 22:56:14 本文标签:钦州市 同意 龙湾 居正 

广西钦州市外贸财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龙湾居住宅项目命名申请书”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钦州市南北二级公路南面、新华路东面、南北高速铁路西面,用地面积13626.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246.42平方米的住宅区命名为“龙湾居”,各栋楼宇命名为:新建 1 号楼、2 号楼、3-1号和3-2号楼,楼层均为 17 层;5号楼,楼层为 22 层,地下室一区,地下室二区。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你司在地名标志、广告牌匾等标识设置以及不动产权属证书等证件办理中应使用“龙湾居(LóngwānJū)”标准名称和读音。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zjj.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wjtz/t187728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