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0423号建议的复函
王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纠纷建议》(第04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建议后,安排有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对我市物业服务日常监管存在问题的分析准确客观,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局制订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中进行充分吸收采纳。
一、建议采纳情况
通过对建议的研究梳理,对您提出的下列建议予以采纳:
一是加强联合督导检查。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内容中,以《西安市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制度为基础,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排查房屋质量、配套设施、权属不清等问题,建立“一小区一档案”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分类处置,推动问题化解。
二是加强规范收费行为,提升服务透明度。在“规范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制度”“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工作”内容中,要求属地住建部门通过日常检查和物业管理活动“双随机”检查等形式,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指导监督,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不公示、侵占公共收益、损害业主利益”等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物业企业及时通报并纳入物业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有效促进物业服务公开公示规范化、统一化。
三是强化物业培训与行业提升。依托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开展物业行业与职业道德、各类技能培训,推广“微笑服务”标准化流程,提升物业从业人员实操能力,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整体服务水平。,
四是不断加强社区物业协调共治。市区层面已分别成立物业行业党委,定期召开党建联建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促进物业党建联建工作落实,提升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整体水平。街道社区层面组织辖区内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红色物业”党建联盟,协调解决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自身无法解决的事项。会同组织、民政部门指导街道社区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建设“红色物业”服务窗口,为居民提供物业缴费、业务办理、意见咨询、投诉受理等“一站式”服务,实现议事调解、行业培训、专业指导、智慧管理、服务企业等功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自主创办红色服务驿站服务群众。同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街道、深入小区,实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形成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行政资源向一线延伸的基层治理合力。
二、未采纳意见
无未采纳事项。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8日
(联系人:齐红卫 电话:89837362)
原文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jyta/197041630549590425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