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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建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力扩围实施2025年住宅装修补贴活动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1-01 10:56:11 本文标签:宁德市 四部 部门 加力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宁德市2025年住宅装修补贴活动方案的通知》颁布实施以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但申请人数偏少、申请热度较低,为此,我局有针对性地拟定几条加力扩围的措施,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关于加力扩围实施2025年住宅装修补贴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一、起草依据和参考文件

(一)起草依据

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闽发改规〔2025〕1号);

2.《福建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 2025年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5〕4号)。

(二)参考文件

1.《宁德市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宁发改规〔2025〕1号)

2.《三明市2025年住宅装饰装修补贴活动实施细则》

3.《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活动方案》包括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简化申报材料等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扩大补贴范围。将宁建规〔2025〕2号文件中:“本次住宅装修补贴对象为商品住宅产权人”,扩大到“本次住宅装修补贴对象为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住宅产权人”。

(二)提高补贴标准:将宁建规〔2025〕2号文件中:“按照装修改造合同约定由装饰装修企业购买的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产权人补贴,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提高为“按照装修改造合同约定由装饰装修企业购买的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20%给予产权人补贴,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简化申报材料:将宁建规〔2025〕2号文件中:“发票(装饰装修企业开具的,以及装饰装修企业购置相关材料的进项发票)”,简化为“发票(装饰装修企业开具的)”;不再要求装饰装修企业提供其购置相关材料的进项发票。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zwgk/zcjd/202506/t20250627_20472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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