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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关于印发住建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1-01 14:30:57 本文标签:黑名单 赣州 公开 开征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有关工作要求,我局拟废止《关于印发住建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赣市建字〔2019〕94号),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在2025年11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315,邮编:341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废止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xgzjg@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修订文件征求意见”。

附件: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住建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原文地址:http://zjj.ganzhou.gov.cn/gzszfcs/c103503/202510/a549c21b06b04538a62a1d17f6f8f5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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