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拓宽我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渠道,缩短过渡周期,满足被征收人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增加群众财产性收益,优化房地产供需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锦州市城市规划区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3月17日前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我局。具体反馈途径如下:
1.信函请寄至锦州市住建局(地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金瑞尚品1号);
2.电话:0416—3880873;传真:2896007;
3.电子邮件反馈至邮箱:jzcqscc@163.com
附件: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zjj.jz.gov.cn/info/1024/1016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