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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建局关于对房地产行业企业信用分值进行重置以及询异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1 16:59:10 本文标签:企业信用 佛山市 房地产 行业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市房地产业协会,各区行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十七条规定,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将于2025年1月1日零时至2025年1月1日8时,按照既定规则对系统中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分值进行统一重置。重置期间,系统暂停使用。请各房地产行业企业及时在系统做好更新信用档案信息、提交加分申请、完善加入协会情况、提交业主满意度测评等相关工作。

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5日,系统开通信用分值询异功能。各房地产行业企业对信用分值有异议的,请及时提交异议申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

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区房地产业协会指导企业做好重置、询异工作。如有问题,请汇总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科室反映。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wgk/txgg/content/post_6227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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