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应急管理局、文广旅体局、卫健局、商务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利)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引(试行)的通知》及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佛山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设计指引》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引(试行)的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5日
(联系人:张海东,联系电话:0757-82553131)
原文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wgk/txgg/content/post_604089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