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西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岗前培训规定(试行)〉的通知》(市建发〔2023〕119号)废止。
特此通告。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