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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赣州市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1 20:04:42 本文标签:切实做好 公共建筑 建筑设计 赣州市 钢结构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有关公共建筑所有权人:

为深刻汲取全国多起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垮塌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推动我市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有效开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24〕225号)、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4〕16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市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在我市注册的设计单位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近25年内设计并竣工投入使用,屋盖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单跨跨度大于24米或悬挑长度大于8米的各类大跨度公共建筑。重点回访建成时间长、建造标准低、使用环境恶劣的大跨度公共建筑。国家级大型体育馆和大型博物馆、机场航站楼、高铁候车楼等建设标准高、管理严格、维护保养规范的公共建筑,可不纳入回访范围。各设计单位应选派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回访检查要点进行回访,并运用微信小程序“设计回访公益行动”填报回访项目相关信息,对回访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向所有权人反馈。

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渠道宣传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大跨建筑安全使用及养护常识,并主动与教体、卫健、文旅、商务、交通、市监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将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相关事项通知到属地大跨度公共建筑所有权人。

三、相关大跨度公共建筑所有权人应配合设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设计回访工作,及时消除回访发现的风险隐患,确保建筑使用功能、使用环境、维护保养等符合设计要求。鼓励大跨度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主动联系原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回访,原设计单位不配合的或无法联系的,所有权人可联系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予以支持。

四、本轮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结束后,省住建厅将对主动申报承担重点联系单位,认真负责开展回访工作的设计单位(个人),主动配合设计回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大跨度公共建筑所有权人给予表扬。

五、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本地协调工作及宣传工作,分别于2024年8月22日、2025年1月13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设科。

六、请各设计单位分别于2024年8月22日、2025年1月13日前将《设计单位大跨度公共建筑回访情况表》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设科。联系人:马强,电话:0797-8278289,电子邮箱:gzkcsjk@163.com。

附件:1.关于做好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2.设计单位大跨度公共建筑回访情况表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zjj.ganzhou.gov.cn/gzszfcs/c103503/202408/512f87d4fa6c4e1093e8fc7674b728e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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