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丽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专家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撑作用,根据《丽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专家库管理办法》(丽建发〔2023〕64号)、《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丽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专家入库的通知》(丽建便函〔2024〕2号)等文件,经审查、筛选、公示,现将丽水市工程质量专家库60名增补名单,绿色建筑27名和建筑工业化37名入库专家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见附件)。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
原文地址:http://jsj.lishui.gov.cn/art/2024/11/28/art_1229286672_541554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