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云南文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申请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9日。在公示期间,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陈述补充材料的企业,企业可通过用户登录“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中的“资质管理-资质申报”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科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0870-3188960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审核公示意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州 | 申报专业 | 审查意见 | 类型 |
1 | 云南文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昭通市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延续 | 1.非注册专业建筑、电气、水岗位人员该单位提供了注册人员替代,但未提供业绩、请补充业绩资料。 2.该单位配备了一级注册建筑师2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2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2人,非注册结构、暖通各1人,满足人员要求。 | 延续 |
原文地址:http://www.zt.gov.cn/lanmu/zwgk/contents/360/23615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