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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梧州市2025年第1批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告10户

发布日期:2026-01-02 01:06:32 本文标签:梧州市 取消 公共 租赁 

经审核,陈杰等10户家庭因已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等原因,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现取消陈杰等10户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特此公告。

附件:梧州市2025年第1批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告名单(共10户)

2025年1月23日

序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取消保障资格原因备注
1陈杰450403********1818因已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现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崔晓龙450481********1816
3崔晓清450481********1849
4谢建铭450403********2114
5莫雪燕450421********6021
6李玉群450403********0626
7莫敏清450403********0629
8封天铃450921********1617
9梁蕾450404********2125
10曾维玲450403********0644因一直不接电话,通过所属社区也无法取得联系,无法将抽号结果及入住信息通知该家庭,逾期未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现取消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95455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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