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城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监督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分析研判当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形势任务,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以及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我局制定了《2025年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30日
2025年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员密集
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有关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以及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强化我市住建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及建筑保温材料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市住建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关键,优先遏制增量,有效治理存量,建立完善标准,2025年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及建筑保温材料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
(二)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上工程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规划、施工许可、验收等手续。小型工程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履行备案义务。小型工程主要包含: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 平方米以下(以下简称限额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附属设施的建造和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限额以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土建部分)、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和不涉及建筑主体改扩建的城市更新项目、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设置工程。
(三)督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动火作业、保温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风险告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加强动火作业、保温工程作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的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焊接与热切割或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相关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具备相应动火作业安全技能。
(四)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控,督促施工企业严格履行施工过程作业审批手续,指导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及时清理周边可燃物,设置临时水源和灭火器材。
(五)严格施工进场检验检测,建筑保温材料施工进场后,督促施工人员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监督下现场取样,留存书面及影像证据备查,见证人员签字确认并制作见证记录。取样应保证随机性和代表性,并具备清晰、不易脱落的唯一性标识、标志。经检验检测达不到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
(六)强化监督制约,严格验收把关,组织开展保温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建筑保温材料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未开展材料进场抽样检测、检测资料不齐全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非见证检测的建筑保温材料进场复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验收依据。对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一律不得通过专项验收。
(七)严格现场评定,强化保温材料质量管控,在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过程中,重点核查建筑保温材料的现场使用情况及质量证明文件,确保材料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对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产品合格证等资质证明文件进行严格审查,未提供有效证明或材料实际性能与报告不符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验收。
(八)加强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外墙保温系统维护情况、“一楼一牌”制度推进情况、存在隐患问题等信息;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产权人对建筑外墙保温系统进行周期性常态化自查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分类研判落实整改,督促产权人及时修复外墙外保温系统防护层破损、开裂和脱落等问题;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及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高层民用建筑,鼓励产权所有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切实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隐患。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城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监督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全面压实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督促辖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立即行动,由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带队,建设、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共同参与,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闭环到位并就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的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二)严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城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监督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对照《梧州市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检查表》(附件1)和《梧州市2025年建筑保温材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检查表》(附件2)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至少完成1轮全覆盖检查。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对未按规定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备案、内部审批职责,动火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建筑保温材料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即进场使用等行为的责任单位要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改正;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采取约谈、通报、停工停验、停水停电、移交违法线索等方式进行严管重罚,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同时,我局将结合日常调研、层级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对各县(市、区)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及时总结提升,形成长效机制。请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城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监督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汇总辖区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将《梧州市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检查表》(附件1)和《梧州市2025年建筑保温材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检查表》(附件2)报送我局,同时,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总结,着力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并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报送我局推广应用。
联系人:冯振樑,联系电话:0774-3892369,邮箱:wzzjjzak@163.com。
附件:1.梧州市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检查表
2.梧州市2025年建筑保温材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检查表
文件下载:
附件1:梧州市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检查表.xls
附件2:梧州市2025年建筑保温材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检查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