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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继续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2 01:53:14 本文标签:继续执行 建设工程 厦门市 建设局 招投标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各重大片区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正在修订“评定分离”办法。鉴于修订需要一定时间,经报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建筑〔2022〕51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待新办法公布实施时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5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405/t20240511_28460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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