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8日至11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3年12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将巡察整改作为用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考验,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严格执行制度,积极探索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召开巡察整改调度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审议会等。局党组对巡察整改负总责,承担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重要问题亲自调度。局党组副书记履行分管责任人责任,牵头抓,对分管领域整改负总责。局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整改负总责。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具体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拉条挂账,以巡察整改实效助推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4年7月18日,巡察反馈的2个方面15个问题5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6个,阶段性完成整改5个;巡察移交的5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7项,清退资金9.78万元,问责追责2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2022年市委巡察反馈整改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整改效果不好
1.问题1: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方面”整改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局党组落实关于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要求,局办公室会同机关党委收集“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内容,对局党组会议议题进行收集、初审,申报议题经分管局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审核后,由局党组书记审定。截至目前,召开局党组会议19次,每次会议“第一议题”均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住建领域实际,及时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
2.在“工程项目方面”巡察整改效果不好。
问题4:应制定未制定违建别墅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且怀化市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指出沅陵县1处房地产开发项目违建别墅情况至今未整治到位。
整改情况:完善住建领域违建别墅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督促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请沅陵县人民政府研究解决1处违建别墅项目问题,并函告沅陵县人民政府,正在走强制拆除程序。
3.问题5:在“群众满意度方面”巡察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2023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群众满意度排名在170个考核单位中排名第99名,比2021年度、2022年度分别提升22个名次、50个名次,实现明显跃升。
4.在“队伍建设方面”整改有欠缺。
问题6:机关作风建设依旧不严,自上一轮巡察以来,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先后有1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其中:党纪、政务警告以上处分9人,立案调查9人)。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开展住建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1月13日,召开230余人参加的住建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大会,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派员到会指导;2月29日,召开2024年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3月10日、3月26日邀请市纪委监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人民检察院3位领导授课;3月9日、3月26日,局党组书记、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与住建系统中层以上干部集体廉政谈话(谈心谈话);4月2日、4月16日、5月31日,分3批次组织220余名干部职工到怀化监狱开展警示教育;7月12日,召开住建系统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会;汇编学习近年来住建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人,接受监察调查1人,接受立案调查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政务警告处分2人、政务记过处分2人。
4.在“队伍建设方面”整改有欠缺。
问题7:局党组对系统内发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依旧未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传导压力不够。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开展住建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层层传导压力。2024年1月13日,召开住建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大会,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派员到会指导;2月29日,召开2024年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3月10日、3月26日邀请市纪委监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人民检察院3位领导授课;3月9日、3月26日,局党组书记、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与住建系统中层以上干部集体廉政谈话(谈心谈话);4月2日、4月16日、5月31日,分3批组织220余名干部职工到怀化监狱开展警示教育;7月12日,召开住建系统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会;汇编学习近年来住建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
5.在“基层党建方面”存在边改边犯。
问题8:市住建局机关第二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仍未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党内组织生活标准依旧不高。
整改情况:责成局机关第二党支部整理完善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资料;2024年以来,局机关党委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部署调度基层党建工作;2024年1月10日,局党组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暨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7个在职党支部召开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组织生活标准稳步提升。
问题9:2023年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仍未制定计划;城乡事务中心党支部未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责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党支部整理完善2023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党支部整理完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资料;2024年以来,局机关党委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部署调度基层党建工作;7个在职党支部制定2024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召开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内组织生活标准稳步提升。
6.问题10:在“规范培训方面”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2024年4月11日,原市建设教育协会负责收取培训费、延期复核费的2名党员干部被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立案审查调查;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正在配合审查调查;从严规范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延期复核,向市政府请示积极推进我市培训考核基地建设,由符合资格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培训。
(二)2023年市委巡察“回头看”后新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改革工作推进不力。
问题1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不力,线下审批、“体外循环”的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经查,该75件涉嫌存在线下审批、“体外循环”的情况,是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案卷,工改规划阶段审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市工改办积极牵头,压实成员单位责任,加强联动协调,规范项目审批,预防线下审批、“体外循环”问题。2024年1-3月,省工改办通报可能存在线下审批、“体外循环”,怀化市2件,经核查,2个项目是我市迎接第十一届全球湘商大会实施的重点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期紧、设计内容简单,我局多次协调并提前介入设计指导,项目技术审查办理快,审批用时短,市工改办陈述理由报省住建厅核销。2023年度市本级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提升明显,排位全省第6,比2022年提升6名。
问题1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职能调整下放工作迟缓。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29日,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职能移交至鹤城区住建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鹤城区承接使用职能开展指导帮扶,目前各项工作运行平稳。
2.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问题14: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排名末位。
整改情况:2023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市29个市直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中考核排名12位,排名实现较大幅度提升,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被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
问题15:在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方面不积极作为。
整改情况:2024年6月14日,我局向市政府请示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事项;2023年我局组织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通过961人(省住建厅未组织考核、发证);利用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继续教育培训监管,面向市场启动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基地建设工作,2家有意向的培训机构已提交申请报告;由符合资格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问题16: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考评不合格工地、不合格建筑施工企业和不合格监理企业在全省占比较多;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情况较严重。
整改情况: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2024年以来,全市共接报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均同比下降50%),未接报重大质量缺陷事故,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一季度,全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共考评186个项目,其中不合格项目7个,不合格率仅3.76%,不合格率大幅下降,全市上报建筑施工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企业)20 家,不良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
问题17:建筑绿色化水平较低。
整改情况: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标准化施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隐患,市本级在建受监项目扬尘治理基本满足“6个100%”要求;全市在建项目绿色施工纳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内容;绿色施工相关措施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规定计取;申报怀化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的项目须按照《湖南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办法》落实施工现场垃圾减量,通过就地利用、永临结合、临时设施和周转材重复利用等措施,推进绿色施工新工艺和新技术的应用;指导施工企业创建绿色施工工程,鹤城区沅水汀兰、溆浦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2个项目申报全省绿色施工工程项目。
3.法治意识淡薄,依法行政工作有弱项。
问题18:应作规范性文件管理而未作规范性文件管理较为普遍。
整改情况: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内容;全面清理16份文件,其中《怀化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怀建函〔2021〕7号)已走规范性文件修订出台程序,其余14份已废止。2024年4月24日,出台《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从出台必要性、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廉洁性评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等方面,严格制发规范性文件,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问题19:行政执法文书送达错误。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将鹤城区英姿皇艺术培训学校装修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授权委托书整理装订进案卷。组织学习《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导则(试行)》,严格落实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流程要求,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4.履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职责不到位,资金存在安全风险。
问题21: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建立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报告制度,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每半年向局党组书面报告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情况;建立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策。2024年以来,局党组会议研究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储银行选定、资金定期转存等重大事项5次,涉及9笔业务合计4.6亿元,同时研究市本级新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公开招标工作,5月23日,完成存储银行招标工作。
问题23:资金存放利息损失较大。
整改情况: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请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通过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规模存储金融机构公开招标制度;2024年5月23日,完成存储银行招标工作,通过询价确定存储资金利率,目前大额定期存款利率在2.35%到2.65%之间,高于同期银行挂牌利率,维护业主利益。
问题24:资金监管责任不落实。
整改情况: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全面启动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引入电梯维修保险改革试点工作,已有13个小区、170台电梯参与改革试点;建立市本级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企业项目库,28家企业入库,严格资质准入,加强核查,强化行业管理;参照保险机构维修价格建立零星部件参考价格库,为业主提供价格参考,提高业主和管理部门的议价能力。
问题25:资金管理不公开。
整改情况:建立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益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怀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微信公众号向业主按年公布包括利息分摊在内的各项信息,保障业主的知情权。
问题26:大额维修资金未经集体研究随意跨行调配。
整改情况: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制定《怀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策。2024年以来,局党组会议研究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储银行选定、资金定期转存等重大事项5次,涉及9笔业务合计4.6亿元,同时研究市本级新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公开招标工作,5月23日,完成存储银行招标工作。
问题27:违规批准动用维修资金。
整改情况:出台《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规定》《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制度审批使用维修资金,从源头规范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问题28:设备报废残值未滚存使用。
整改情况:在新修订的《怀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增加报废设施设备残值处置条款,明确报废设施设备残值所得必须归集至维修资金账户滚存使用,报废设施设备拆除、修复费用计入维修项目费用按规定再分摊,杜绝用报废设施设备残值抵扣拆除、修复费用等违规行为;对市计生委安置区、云龙花园小区电梯残值回收处理情况进行调查,指导督促业委会做好情况公示,以报废残值抵拆除费用;在新办法出台前,要求申请方在《维修方案》中明确报废设施设备残值处置方案,按照报废残值转入业主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问题29:资金收益未足额分摊到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全面开展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数据清理工作,清理核对维修资金派息情况,目前完成593个小区的清理核对工作。在新修订的《怀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增加维修资金收益公示、利息分派的具体条款,做出常态管理制度性安排,资金收益及时足额分摊到个人账户。
5.保障民生意识不强,落实廉租房、公租房监管责任不到位。
问题30:违规让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租用公租房、廉租房。
整改情况:经全面核查,实际共53户,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符合条件补充完善资料37户,清退不符合条件16户);今后严格按照《怀化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加强申请人信息动态核查,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问题31:廉租房维修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取消市本级公租房日常、应急维修月报账制度,健全完善财经及维修管理制度,维修项目按照类型在“湖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竞价,每笔维修事项按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杜绝先修后补办手续行为;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建立市本级公租房维修企业项目库制度,入库企业29家,随机抽选维修企业竞价确定维修施工单位。2024年以来,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6.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问题32: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
整改情况:对2023年以来局机关相关印刷品、报刊、药品等未纳入电子卖场进行政府采购和白蚁防治所修缮项目问题自查自纠;经核查,白蚁防治所修缮项目总费用39.04万元,未超中标价,对当事人因工作疏忽进行批评教育,后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2024年以来,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内控管理制度,按工程实际进度支付工程款,强化财会监督,从严规范报账手续,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问题33:公务接待报账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25日,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对局机关报账手续不规范的5笔公务接待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要求严格把控时间节点,规范公务接待报账程序。2024年以来,认真落实《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活动用餐制度》,局机关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问题34:未经人社部门审批发放借调人员绩效。
整改情况:经核对,局机关从外单位借调的1名工作人员2022年度全额绩效和2021年度绩效补差未重复享受,2023年12月,已回原单位工作;2024年起,严格按照政策文件,审批发放借调人员福利待遇,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问题35:未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
整改情况:经查,我局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订购服装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价格处于同类单位中等偏上,之后未再采购服装等物品。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科学编制局机关和局属单位2024年度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和内控管理制度,坚持厉行节约,从严审批各项行政运行支出。2024年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同口径对比,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59.13万元,下降50%。
问题36:违规借支。
整改情况:局机关结清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所有往来款;严格落实财经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问题37:事业单位公车补贴采取普惠制形式发放。
整改情况: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公务出行车补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不符合公务出行车补报账条件的29人合计97809元交通费全部退回;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怀车改发〔2019〕3号报销事业单位公务出行车补,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问题38:公务租车不规范并涉嫌造假。
整改情况: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对2次公务租车不规范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完善相关凭证资料,对相关报账和财务人员、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车管理制度,用车前提前向市公车办报批后租车,严格公务租车报账审批,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问题39:账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完善2022年退休人员春节慰问物资购买报账手续;对未按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报账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从严财务报账凭证审核把关,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7.干部管理缺位,人事管理较为混乱。
问题40:企业领导人员违规持有本公司股份。
整改情况:2022年11月17日,市审计局出具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4名自然人股东为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员工,且均未实际出资入股,系名义股东,未参与公司分红;根据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的《怀化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和2022年7月28日市国资委批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企业出资人变更问题待企业改革遗留问题处理完成后另行研究,不涉及市住建局具体任务。
问题41:对借调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淡化教育、疏于管理。
整改情况:全面清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借调人员、下属单位派驻局机关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完善相关手续、管理制度,严格教育管理,从严考核。目前,4个局属事业单位派驻局机关工作人员29人,局机关借调外单位人员8人,劳务派遣人员16人。2024年以来,局党组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借调(派驻)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纳入住建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党纪学习教育。
问题42:局机关超员严重。
整改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全面清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借调人员、下属单位派驻局机关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完善相关手续、管理制度,严格教育管理,从严考核。目前,4个局属事业单位派驻局机关工作人员29人,局机关借调外单位人员8人,劳务派遣人员16人。2024年以来,优化局机关人员结构,接收1名市直单位定向选调生,公招1名公务员,与2名劳务派遣人员解除用人关系,退回外单位借调人员1名。
8.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足,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问题43:未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
整改情况:2024年3月16日,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落实,规范召开局党组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局党组会议议事的范围、形式、程序和责任追究。2024年以来,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问题44:党组会议不规范、会议记录不严谨。
整改情况:落实《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局党组会议议事的范围、形式、程序和责任追究。2024年以来,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再发生类似问题,非党组成员无发表表决意见的情况。局办公室、人事科明确专人负责局党组会议记录(含人事工作),对局党组会议记录员进行教育培训,规范、完整、准确记录,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问题45:对评先评优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局党组撤销2022年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23年“七一”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人员的荣誉称号;举一反三,完善评先评优内审机制,征求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从严审核审批把关。2023年度局机关、局属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共42人,2024年5月向市直机关工委推荐上报1名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初步人选,均严格审核把关,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问题46:机关党委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局机关党委积极履职尽责,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累计召开4次局机关党委会(扩大)会议,部署调度党建工作,推进党支部工作落实;局机关党委整理完善2022年工作总结、2023年工作计划资料。
问题47:党支部斗争精神不强、软弱涣散。
整改情况:局机关党委将2023年3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员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优秀”等次予以撤销,举一反三,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住建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管理;2024年1月10日,局党组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暨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7个在职党支部召开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组织生活标准稳步提升。
9.统计工作没有抓到实处。
问题48:制度建设欠缺。
整改情况:2023年10月,出台《怀化市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有统计业务(指标)的科室建立统计资料逐级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制度。
问题49:统计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夯实统计基础工作,配强房地产业监督管理服务科、建筑工程管理科等有统计业务(指标)的科室工作人员,明确统计专干,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强化对接协作,建立统计工作台账,依法依规开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问题50:履行统计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我局印发《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统计职责,抓好问题整改,推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统计监督管理运行机制,从源头预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依法依规做好住建领域统计工作;拟将统计工作纳入2024年单位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压实统计责任。
问题51:没有常态化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
整改情况:2023年9月11日、2024年2月18日、2024年5月22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文件、会议精神,以及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通报,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9条统计造假条款,常态化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警示教育,依法依规做好住建领域统计工作。
三、集中整改期内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2.在“工程项目方面”巡察整改效果不好。
问题2:局党组在推进市住建局作为业主单位建设的4座人行过街天桥项目中,怀化二中、舞水路小学人行过街通道项目仍在桩基础施工阶段,推进乏力,进度仍然缓慢。
整改情况:2024年3月,我局作为业主建设的怀化二中和舞水路小学2座人行过街天桥建成投用。怀铁二中、怀化市宏宇小学2座人行过街天桥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对规划建设方案作了修改,怀铁二中立交桥改为二处过街天桥,一处位于红星路怀化五中校门南侧,一处位于在怀铁二中校门口;怀化市宏宇小学立交桥改为二处过街天桥,一处位于顺天路宏宇幼儿园校门(东)口,一处位于在顺天南路宏宇柏景湾段。因需重新办理报建手续和招投标,考虑不影响我市“一迎三创”工作,计划2024年9月后开工建设,工期6个月。
问题3:湖南省第三工程公司怀化基地棚改项目截止2023年8月底,7-8号楼尚未开工,汇报中的计划方案未落实,项目推进依旧缓慢。
整改情况:2023年9月23日,市政府专题会议明确将原计划的7-8号楼安置房源调整至2-3号楼,2-3号楼安置房建设已完成,安置户房源问题解决。后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切实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争尽早完工。
2.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问题13:保交楼工作还有弱项。
整改情况:略。
4.履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职责不到位,资金存在安全风险。
问题20:管理制度亟待健全。
整改情况:将《怀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列为我局2024年度立法工作任务,修订《怀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召开2次部门研讨会议和1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5月29日,市政府批复同意按规范性文件出台,目前正在走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预计12月底前出台;建立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2024年以来,局党组会议研究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储银行选定、资金定期转存等重大事项5次,涉及9笔业务合计4.6亿元,同时研究市本级新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公开招标工作,5月23日,完成存储银行招标工作。
问题22:资金筹措有不足。
整改情况:2024年市追缴办下达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追缴任务数7121.85万元,截至目前,累计追缴入库2363.92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3.2%。下一步,继续按照市追交办工作部署开展追缴工作。
四、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无。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提高站位深化后续整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深化后续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住建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对照清单深化后续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巩固已完成整改问题成果,持续推进阶段性完成整改问题后续整改,拉条挂账,压实责任,真改实改,对个别需跨年度、长期整改的问题,细化任务,加快推进,直至销号。同时,健全完善制度,严格内控管理,严格执行落实。
3.聚焦目标深化后续整改。将后续整改与巩固住建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等结合,把后续整改与强基固本、落实“八大行动”、机关党建、清廉住建、全面从严治党等融合,以高质量巡察整改助推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2713459;电子邮箱:hhzfcj@163.com。
中共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7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s://www.huaihua.gov.cn/zjj/c100647/202407/52df3ec4da4b4168b93980a3aa872ed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