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家庭实施住房保障,特别是优先保障低保低收入的住房困难群体。
2008年以来,由漳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原漳州市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处、漳州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芗城区惠民花园、益民花园700多套市属公租房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2023年1月起,市区公租房运营管理等权限转移至漳州安居智家住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安居公司),市属公租房也随之转移,各项工作仍扎实有序推进。


工作人员开展入户核查
加强动态管理
市住房保障中心严格履职尽责,监督指导漳州安居公司认真落实公租房“一年两入户”“一年一复核”等机制,采取“线上核查”与“线下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保障对象进行“双查”,并将核查信息情况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对外公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上半年,共发现17户家庭违规使用市属公租房,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对符合公租房租金减免规定的,主动提醒承租户申报租金减免,上一个合同周期内租金减免共惠及294户经济困难家庭,每年度减免金额约46.26万元。
创新服务举措
加强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接协调,推出提取公积金支付公租房租金业务新举措,通过数据共享,优化提取流程,实现公租房提取“零要件”。优化公租房提取频次,除首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租金上限之外,后续每次提取均可累积未提取租金账单进行支取,实现房租“随申即办”。同时,对系统参数进行智能升级,实现线上公租房提取即时办结,降低群众办事成本。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54户家庭通过提取公积金支付市属公租房租金,涉及金额148.4万元。
规范合同签订
根据公租房管理办法,公租房租赁合同三年一签。需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主动向公租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后,续签租赁合同;未提出申请续签或合同期满的,承租人应及时退出公租房。市属公租房租赁合同在2024年6月30日到期,原租户申请继续租赁且符合条件的,按照市区公租房运营管理权限转移等有关部署,需与芗城区住建局和漳州安居公司签订新的三方租赁合同。为确保合同续签工作有序推进,市住房保障中心精心部署,协同漳州安居公司采取错峰入户走访,扎实推进租赁合同已到期且经复核符合续租条件的承租家庭开展合同续签工作,已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共542户。

符合条件的租户签订租赁合同
下一步,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继续加强统筹指导,强化公租房租后管理监督,持续优化提升公租房保障效益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承租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文稿来源:市住房保障中心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4-07-22/122368667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