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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报送工程建设标准自审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2 07:11:44 本文标签:工程建设 安徽 报送 标准 

各标准主编单位:

近日,省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了《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皖知质标委办标〔2025〕1号),要求各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地方标准复审,力争将地方标准数量压缩不少于40%。为落实地方标准改革任务,提升地方标准质量,我厅决定对我省现行及在编共278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附件1)组织开展全面复审。

请各主编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本着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围绕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协调性、实施效果等方面内容组织自审,提出废止、修订或继续有效建议,并详细陈述理由。请于5月1日前将自审报告(模板见附件2)一式两份报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电子文档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492596843@qq.com)。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审结论为“废止”。

联系人及电话:应方林,62871562

附件:1.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项目清单

2.自审报告模板

2025年4月14日

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项目清单.xlsx

自审报告模板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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