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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宪琳诉中铁飞豹快线(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保劳人仲案字[2025]第0453号)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2 08:44:38 本文标签:有限公司 劳动人事 法律文书 通知书 

关于曾宪琳诉中铁飞豹快线(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保劳人仲案字[2025]第0453号)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中铁飞豹快线(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曾宪琳诉你单位要求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福利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保劳人仲案字[2025]第0453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5年6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在第一仲裁庭(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司法大楼633室,联系电话:022-24892391)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s://www.tjftz.gov.cn/contents/6021/373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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