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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后续相关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2 10:35:32 本文标签:企业资质 资质证书 葫芦岛 进一步 建筑业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局,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24〕69号)转发给你们,即日起,建筑业企业资质临时证书换领(三级换二级)后续相关工作按照上述文件开始执行。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资质临时证书换领(三级换二级)的建筑业企业,换领正式二级资质的申请程序和标准,按照省厅要求,依据日常资质升级的申请程序和标准办理。标准详见《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住建建改〔2022〕2号)。通过省政务平台提交对应专业资质晋升二级申请时应选择“资质升级”事项。

2.请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住建局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确保向辖区各建筑业企业通知到位。

联系人:岳亮 联系电话:3113766

附件: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供稿:岳亮)

  • 附件: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 责任编辑:李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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