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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建局关于同意“滨江府“正式命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2 10:35:53 本文标签:钦州市 同意 滨江 正式 

广西恒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滨江府住宅项目命名申请书”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钦州市银河街与新华路交汇处,用地面积9215.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677.43平方米的住宅区命名为“滨江府”,各栋楼宇命名为:新建1#商业楼1层,2#住宅17层,3#住宅31层,5#住宅4层、地下室。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你司在地名标志、广告牌匾等标识设置以及不动产权属证书等证件办理中应使用“滨江府(Bīnjiāng Fǔ)”标准名称和读音。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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