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市城乡建设和管理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现将我市“非法搅拌站”举报内容和市级、区(县)举报电话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及群众对我市未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或不符合相关规定而从事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线索进行举报。
一、举报内容
(一)无证无照经营。未取得营业执照、生产资质等相关证件,擅自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和销售活动。
(二)违法占地。未经合法批准,占用土地建设搅拌站,侵犯土地使用权益。
(三)未进行环评申报或环保不达标。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未设置沉淀池、防尘和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导致混凝土搅拌产生的废水、废气、粉尘等污染物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如影响空气质量、造成河道堵塞等。
(四)质量问题。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其产品质量可能无法得到保障,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自贡市打击“非法搅拌站”举报电话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自贡市建筑工程技术中心) 0813-2409879
沿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13-5538121
贡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13-3301566
自流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13-2402571
大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13-5887592
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13-8761822
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13-3250555
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 0813-8115307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日
原文地址:http://www.zg.gov.cn/web/scxzfbzj/dep_tzgg/-/articles/1996929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