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生态建设局、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局、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进一步规范贵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管理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拟定《贵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操作规范》、《贵阳市XX区(县、市、开发区)XX小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预案(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贵阳市XX区(县、市、开发区)小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预案(示范文本)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zhujianju.guiyang.gov.cn/zfxxgk_5618855/fdzdgknr_5618858/lzyj_5618859/bmwj_5618861/202410/t20241022_8596554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