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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建局关于2024下半年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资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1-02 15:28:12 本文标签:三亚市 下半年 房地产 产经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4下半年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资质

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购房人:

根据《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三亚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三住建〔2022〕532号)、《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下半年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资质专项检查的通知》(三住建〔2024〕1562号)要求,结合近期投诉和信访情况,我局开展了2024下半年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资质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情况

自2024年10月底至12月18日,依据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批复、信访投诉等线索等,累计对我市54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了实地检查,发现经营地址不规范问题13例,信息公示不规范问题5例,从业信息登记不规范问题5例,持证专业人员执业登记不规范问题2例。通过检查,已对门店信息公示、信息登记及执业登记等轻微违规的6家经纪机构现场提出口头整改要求,并已督促完成相关整改;已对问题较为严重的9家经纪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目前1家已完成整改,7家已提交书面整改材料并积极整改中,1家未整改。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了三亚浩然地产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异常等违法违规问题和三亚诗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异常及虚假宣传等违规问题。

二、问题处理意见

(一)三亚浩然地产有限公司备案登记场所已被出租给他人用于居住使用,同时该司无法提供在我市的其他合法合规经营地址,且逾期拒不服从相关整改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三亚浩然地产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撤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二)三亚诗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备案登记场所及该司提供的实际经营场所均存在未正常营业、信息公示不规范等问题,同时该司利用认证自媒体账号发布返佣让佣以及与全岛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机构均签署合作协议等虚假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三亚诗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责令按承诺日期完成经营地址不规范问题整改,积极消除虚假宣传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工作。

(三)三亚晏波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海南皓越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海南亿房智禧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海南辉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海南鑫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南长汇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经纪机构存在经营地址已变更但未及时办理备案变更以及地址异常等问题,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经我局下发整改通知书后,均愿积极整改相关问题,现责令以上经纪机构按书面材料承诺日期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三、优秀企业表彰

在本次市场检查过程中,三亚和家馨房地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海南中晖致诚房地产有限公司、海南全房搜房产顾问有限公司、海南兴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海南秦峰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金芝麻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及海南全房购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能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积极落实房地产市场各项管理规范,经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全市通报表彰,并按相关标准在我市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系统予以良好行为加分。

在此郑重提醒: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购房人租房人应严格落实、遵守相关房地产政策法规。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主动到我局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取得相关从业资质后规范从业,同时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购房人租房人在与经纪机构合作或寻求经纪服务时,应核实备案登记证书等从业资质,以免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特此通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zj.sanya.gov.cn/zjjsite/tzgg/202412/e07677ee2f23489db66ad166877b1e0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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