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人才部分2023版)>的通知》要求,现将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续领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已领取了2023年度和2024年度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的重点产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人才。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本政策由人才所在企业进行申报。申报企业须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期间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惠企服务平台(https://bb.ahzwfw.gov.cn/hqw-bsdt-web/static/home),选择“法人用户”进行登录,点击“政策兑现”,找到对应政策服务名称进行申报确认。申报企业须选择注册地所在县(区)进行申报,按照要求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及时关注审核进展,配合做好材料补充完善。申报系统上传的材料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可见。信息归集表、汇总表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含电子文档)。
(二)初审。各县(区)住房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逾期未按照要求提供缺失材料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三)复审。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县(区)报送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及时将复审结果反馈至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
(四)兑现。本政策涉及的补助资金,除已有明确资金渠道之外,按照市与县3∶7、市与区5∶5比例承担。市县财政、住建部门按程序拨付申报企业,申报企业须及时将资金拨付政策支持对象。
三、申报条件
(一)2023年和2024年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在蚌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二)人才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人才在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
(四)人才在蚌已享受市区购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相关政策的,不重复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五)申请人房屋租赁可通过蚌埠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https://zljg.ccbhome.cn/web/)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提供租住用房的,由相关单位出具租住证明)。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续领申报企业信息归集表(见附件1)。
(二)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续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三)提供申报对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提供租住用房的,由相关单位出具租住证明)。如申报对象工作调整的,须提供与现工作单位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所有社保缴纳记录。
咨询电话:
市住建局:2567036
怀远县住建局:8213091
五河县住建局:5022930
固镇县住房保障办:6669966
龙子湖区住房保障中心:3961050
蚌山区住房保障中心:2070233
禹会区住房保障中心:4019302
淮上区住房保障中心:7104569
高新区住房保障办:4075002
经开区住房保障办:3083318
附件:
附件1: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续领申报企业信息归集表.xls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s://zjj.bengbu.gov.cn/xwdt/tzggao/14099092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