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报事项
2025年7月23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组在检查中发现由锡林郭勒盟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山西同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锡林郭勒盟鑫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锡林浩特市臻园小区项目(锡林浩特市团结大街与广场西路交叉处)存在以下重大事故隐患
(一)未辨识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且未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问题,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十一条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二)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九条第(四)款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二、通报单位
锡林郭勒盟鑫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三、其他关联单位
锡林郭勒盟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四、公示时间
2025年8月6日至8月26日



